馬來西亞漢學研究會

會員籍

會員籍

員籍

1. 本會會員籍乃個人會員制,不得轉讓。會員需是馬來西亞公民,分為三種類別:學術會員、普通會員、附屬會員。

2. 學術會員

(a) 凡曾正式出版至少一部漢學研究專著或漢學研究論文集者;或

(b) 凡曾正式發表至少兩篇漢學研究論文於“國際核心期刊”者,或曾正式發表至少一篇漢學研究論文於“國際核心期刊”以及至少三篇漢學研究論文於國內外學術期刊或論文集者;或

(c) 凡曾正式發表至少六篇漢學研究論文於國內外學術期刊或論文集者;或

(d) 凡獲理事會一致通過接納的特殊個例。

3. 普通會員

(a) 凡曾正式發表至少一篇漢學研究論文於國內外學術期刊或論文集,惟其篇數未達“學術會員”之條件者;或

(b) 凡其碩士或博士學位論文(尚未正式出版)乃屬漢學專業者;或

(c) 凡在籍漢學專業博士生(碩士論文非漢學專業),惟尚未正式發表任何漢學研究論文者;或

(d) 凡具碩士或以上資格(學位論文非漢學專業),惟尚未正式發表任何漢學研究論文,而正在進行相關的漢學研究項目者;或

(e) 凡獲理事會一致通過接納的特殊個例。

4. 附屬會員

(a) 凡在籍漢學專業碩士生,惟尚未正式發表任何漢學研究論文者;或

(b) 凡其學士或本科畢業論文乃屬漢學專業,惟尚未正式發表任何漢學研究論文者;或

(c) 凡未具任何學位資格,亦未正式發表任何漢學研究論文,惟正在進行相關的漢學研究項目者;或

(d) 凡獲理事會一致通過接納的特殊個例。

5. 會員晉級

(a) 凡符合條件的任何類別會員,皆可填具《會員晉級表格》,連同相關資料向秘書處提交書面的晉級申請。

(b) 任何會員的晉級申請皆需經過理事會討論接納,並由秘書寄發書面通知,方能生效。理事會有權拒絕任何會員的晉級申請,唯需以書面通知議決的理由。

6. 以上第4條第2項至4項提及的任何論文、論文集、專著或研究項目,不限於以任何語文撰著,皆可接受。

 

入會申請

1. 凡認同本會章程與符合條件者,皆可填具《入會表格》,並經一名會員簽署介紹,一名會員簽署附議,連同相關資料向秘書處提交書面的入會申請。秘書處將於三個月內以“電郵通知書”告知相關的結果。

2. 秘書將把相關的入會申請提交理事會討論接納。理事會有權拒絕任何人士的入會申請而無需說明理由。

3. 經理事會批准後,申請者繳清入會基金與第一年年捐,秘書處將其姓名錄入會員名冊,並上載本會網站,該申請者即正式成為本會會員,享有會員權益與履行會員義務。

4. 唯有正式入會三個月後,該名會員(不包括附屬會員)始擁有會員大會的投票權、選舉權與被選權。

 

會員權益與義務

1. 基本認知:傳承漢學,尊重學術。

2. 凡本會會員皆應盡其能力落實本會願景,發揚本會宗旨,維護本會聲譽與利益,並接受本會章程相關條文之約束。

3. 凡按時繳清年捐的學術會員與普通會員,皆具有會員大會的投票權、選舉權與被選權。附屬會員不具會員大會的投票權、選舉權與被選權。

4. 出席會員大會與參與本會相關活動。

5. 在符合本會宗旨與利益的範圍內,向理事會提出具體的會務意見。

6. 凡符合條件者,皆可申請本會制訂的相關福利或參與學術研究計劃。

7. 協助推行本會日常會務。